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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全国两会规范表述
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,不能写为全国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
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,不能写为十四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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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、委员履职规范表述
1.全国人大代表出席会议,不能写为列席
2.全国政协委员列席人大开幕式,不能写为出席
3.全国人大代表履行职责,不能写为参政议政
4.全国政协委员参政议政,也可写为履行职责
5.代表、委员并用时,最好把履行职责、参政议政写全
6.人大代表提的“议案”,不能写为人大代表提的“提案”
7.政协委员提的“提案”,不能写为政协委员提的“议案”
8.人大代表“审议政府工作报告”,不能写为人大代表“讨论政府工作报告”
9.政协委员“讨论政府工作报告”,不能写为政协委员“审议政府工作报告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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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、机构、参会人员、
会议规范表述
1.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,不能写为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
2.审计署审计长,不能写为审计署署长
3.列席人员,不能写为列席代表
4.非中共人士、党外人士,不能写为非党人士
5.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,可简称“人大常委会”
6.人民代表大会代表,简称“人大代表”,不能写为“人民代表”
7.人大常委会委员,不能写为常委会委员
8.人大常委会会议,不能写为常委会议
9.人大常委会机关,不能简写为人大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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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易出错的字
1.精简机构,不能写为精减机构
2.共商国是,不能写为共商国事
3.擘画蓝图,不能写为擎画蓝图
4.收入翻一番,不能写为收入翻一翻
5.监察机关,不能写为监查机关
6.检察机关,不能写为检查机关
7.人大代表行使权力,不能写为人大代表行使权利
8.公民享有权利,不能写为公民享有权力
9.工商联界别委员,不能写为工商联届别委员
10.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,不能写作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
11.铆足干劲,不能写作卯足干劲
12.环保督察,不能写作环保督查
13.再接再厉,不能写为再接再励
14.经济换挡提速,不能写作经济换档提速
15.山清水秀,不能写作山青水秀
16.易地扶贫搬迁,不能写作异地扶贫搬迁
17.防患于未然,不能写作防范于未然
18.敲黑板,划重点中的“划重点”,不能写作“画重点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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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加字、减字、颠倒顺序
1.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,不能写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。政治名词的提法不可添字、漏字
2.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,不能写为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。
3.国家机关行使权力,不能写为行使国家机关权力
4.党史学习教育,不写作党史学习教育活动(注意:不加“活动”二字)
5.突破10亿元大关,不能写为突破10亿大关,计量单位不能掉
6.零的突破,不能写为零突破 (零的突破是指从无到有,零突破的意思是没有突破)
7.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不写作农业结构性供给侧改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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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点符号使用错误
1.两会一词因被大家熟知,目前一般不用双引号,不写作“两会”
2.《政府工作报告》表述需加书名号,不写作“政府工作报告”
3.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不写作“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”
4.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不要写作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逗号一般应改为顿号
5.“三农”须加引号。如:“三农”工作、解决好“三农”问题
6.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,乡村振兴不加双引号
7.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述,不需要加双引号或书名号等标点符号
8.十四五应加双引号,写作“十四五”
9.“3.15”消费者权益日应为“3•15”消费者权益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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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不规范、错误表述
1.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不能写为“四个全面”战略部署。
2.“一带一路”倡议,不能写为“一带一路”战略
3.《反分裂国家法》全称仅有6个字,不写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》
4.国内生产总值,不能写为国民生产总值,前者英文简称为“GDP”,后者为“GNP”
5.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不写作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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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职务名称表述
1.党政职务表述的三个原则
一是新闻报道中职务名称一般采用“单位+姓名”的表述方式,注意正确使用职务名称,具体以任命通知为准。涉及原任职务时,“原”字的用法需特别注意。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况:
①表达原任职务时,“原”字通常加在单位和职务之间
如:汉东省公安厅原厅长
②因撤销、合并等原因已经不存在或更名的单位,“原”字应加在原单位名称(简称)之前
如:原文化部部长
③对于单位总体未更名但下属单位(含内设机构、派出机构等)已经不存在或更名的情形,“原”字加在该下属单位之前。
如:汉东省检察院原反贪局局长
二是同时担任多个职务时,职务级别高的在前、职务级别低的在后,“先高后低”;职务级别相同时,一般将党内职务放在行政职务之前。同时担任多个职务时,“兼”字不可随意使用,具体以任命通知为准。
三是学衔、军衔用法遵循相关规定。
学衔表述中,博士可以单独使用、不衔接职务,如:钱学森博士、钱三强博士。硕士及以下学衔不可以单独使用,需与其他职务搭配。军衔表述遵循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》中的规定。
党政职务名称使用:关于省委书记、省长的规范表述为:××省委书记、××省省长。
“湖北省委书记”全称为“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书记”。该职务名称由“中国共产党”“湖北省”“委员会”“书记”四部分组成,“中国共产党”简称为“中共”,“湖北省”无法更简,“委员会”简称为“委”,“书记”无法再简,连起来简称即为“中共湖北省委书记”,通常可继续简化为“湖北省委书记”。当地省委机关或当地媒体在表述时,一般直接写作“省委书记”。
“江苏省省长”全称为“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长”。该职务由“江苏省”“人民政府”“省长”三部分组成,“江苏省”“省长”不能简写,“人民政府”可简称为“政府”,简称连起来即为“江苏省政府省长”,通常可继续简化为“江苏省省长”。
表述党委工作部门时不能省略“委”字:
规范表述为:××区委政法委书记、××省委组织部、××市委宣传部。
划重点:省委、市(直辖市、地级市、县级市)委、地委、州委、盟委、县委、旗委、区(市辖区)委都是规范简称,单独使用时通常不写为“省党委”“市党委”“县党委”等。
多个职务的表述方法:并列出现的职务单位不同,单位名不可省略。规范表述案例:××省委常委、省政府副省长。
省委常委是党内职务,副省长是省政府的行政职务,两个职务单位不同,正式场合“省政府”不能省略,一般场合不建议省略。
并列职务,单位相同,单位名称第二次出现时可以省略。规范表述案例:××市委常委、秘书长。在不造成误解的前提下,表达应尽量简洁,故推荐写为“××市委常委、秘书长”。
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,市政府党组成员、秘书长、办公室党组书记写法同上。
乡(镇)党委和单字县名的用法:
乡(镇)党委是党的基层委员会,不同于省市县等党的地方委员会,不能简称为“乡(镇)委”,规范用法是:乡(镇)党委书记。
如果县名为一个字,例如“中县”,通常写为中县县委,不写为“中县委”(注意:县政府、县纪委等仍写为中县政府、中县纪委)。如果县名为两个字以上时,写为××县委。
此外,还有一些常见职务规范写法,部分职务和单位不得省略和简写:
1.“××省人大主任”为错误表述,应为“×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”,“常委会”不得省略。
2.“××市人大常委”为错误表述,应为“×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”,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通常不简称为“人大常委”。
3.“全国人大常委会主任、乡(镇)人大常委会主任”为错误表述,应为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、乡(镇)人大主席”,乡镇人大不设常委会。
4.“审计署署长”“检察院院长”“自治区区长”均为错误表述,应为“审计署审计长”“检察院检察长”“自治区(人民政府)主席”。
5.“××省团委书记”“省团委书记”均为错误用法。全称为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××省委员会书记”,可简称为“共青团××省委书记”“团××省委书记”,省略省名“××”时可简称为“团省委书记”。